安居区卫生执法监督大队组织开展全区学校、托幼机构卫生法律法规培训

   2015-12-29 830
核心提示:为加强学校卫生工作,提高学生的健康水平,保障正常教学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学

为加强学校卫生工作,提高学生的健康水平,保障正常教学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学校卫生监督工作规范》等法律法规及规章要求,结合我区学校卫生工作实际,区卫生执法监督大队于2015年12月22日在区人民医院四楼会议室召开了全区学校、托幼机构卫生法律法规培训会,全区100余名中小学校分管卫生的领导和托幼机构负责人参加了本次培训。

会上,区教育局长副局艾勇要求各学校高度重视此次培训工作,依法落实会议精神;区卫计局疾控股股长唐涛对2016年全区学校卫生工作作了安排部署,要求各学校进一步建立健全传染病防控制度及应急预案,切实做好晨检午检、因病缺勤登记、病愈返校证明等工作;区疾控中心检验科主任杨忠进行了学校自备水消毒处理规范培训,要求使用自备井水的学校加强对自备井水的水源防护,落实专兼职人员做好水质消毒管理工作;最后四川贤博律师事务所合伙人焦平律师进行学校卫生工作要求专题培训,重点对学校教学及生活环境卫生、学校传染病防控、学校生活饮用水卫生、学校公共场所卫生等方面进行了专项培训,特别将学校常见卫生违法行为进行了梳理、讲解。

通过此次培训,进一步提高了我区各类学校及托幼机构负责人的业务素质,增强了相关人员的责任意识和法律意识,为确保全体师生生命健康安全奠定了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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